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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地产获江南信托4.6亿两年期信托贷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7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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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地产(000043)于7月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中航地产与江西江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五份信托贷款合同,江南信托受兴业银行(601166)深圳分行委托向公司发放总额为4.6亿元的两年期信托贷款。以上贷款将用于位于南昌成都的项目开发建设。
  公告显示,其中二笔合计1.9亿元信托贷款将专项用于南昌中航城市广场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其余三笔合计2.7亿元信托贷款将专项用于成都中航城市广场项目的开发和建设。
公告称,以上五笔信托贷款期限为两年,自2010年7月5日起至2012年7月5日止,贷款采用浮动利率方式,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上浮54%。
  4月30日,兴业银行与江南信托签订了《江南信托天顺12号兴业银行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并于2010年7月1日签订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信托认购及追加申请书》,将信托资金4.6亿元委托给江南信托用于前述向公司发放的信托贷款。
  公告称,江南信托是中国航(601111)空工业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是江南信托的股东之一,因此上述交易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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