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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担保12亿元融资华润信托 资金用途不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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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晚,浙江广厦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以其子公司项目为公司二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信托贷款进行担保的提案。

  公告显示,广厦建设拟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12亿元,贷款期限18个月(12个月可提前结束)。而浙江广厦全资子公司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邓府巷项目三期土地及江宁织造府土地为该笔贷款提供土地抵押担保、三期项目满足在建工程抵押条件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担保。

 除去子公司项目抵押担保外,为了二股东广厦建设所申请的12亿元信托贷款,浙江广厦第一大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实际控制人楼忠福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告中,对于这笔巨额信托担保资金,广厦建设将用于何处,浙江广厦并未进行详细披露。仅表示“广厦建设承诺将严格按规定使用该笔资金”,并认定该笔担保“非常安全”。

  事实上,9月20日晚,浙江广厦刚刚公布公告,称其二股东广厦建设所持上市公司8642.45万股股份、占比上市公司总股本9.91%的股票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间自2011年9月19日起,至2013年9月18日止。

  而查阅历史公告克制,广厦建设因在多年前与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互保”而致使其流通股份被债权人冻结及轮候冻结。对于这种尚处于诉讼期的关联方,浙江广厦董事会缘何认定该笔贷款“非常安全”?又为何未对外披露该笔资金的具体用途?

  事实上,这已经是一年内“广厦系”第二次进行信托融资:早在去年的11月份,浙江广厦就与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作进行信托融资。彼时,由华澳国际信托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不超过17.46亿元的信托资金,并以其所持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都实业)49%的股权,以及天都实业所拥有的项目进行抵押,同时由上市公司进行相应担保。

  浙江广厦公告显示,在本次对广厦建设担保之前,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达到8.65亿元,占比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99%。如果,再加上此次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金额,以最高担保额估算的话,浙江广厦为关联方担保总额已逾20亿,以其半年报披露的净资产23.68亿元计算的话,对外担保金额已经占比其净资产的87.20%。

  截至9月28日,浙江广厦收盘价为3.84元/股,跌幅为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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