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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看清政策 渤海银行信托股东持股IPO陷尴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09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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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准了前景,却没能看清政策。
渤海银行第二次配股方案被迫将信托股东“剔除”凸显了目前PE类信托退出途径的尴尬。   故事还要从6年前说起。   渤海银行2005年12月30日成立。渤海银行在发起阶段便创新引入境外投资者渣打银行和天津信托通过募集民间资金成立的集合信托计划,这一创新举动曾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然而这样的股东结构却为其日后的股权清理问题留下了诸多隐患。   渤海银行成立之后发展迅速,2010年完成第一轮配股融资,信托股东均得以参与其中,渤海银行的注册资本也由50亿元增加到85亿元。但是面对日益扩张的发展道路,渤海银行第二轮配股融资在2010年8月份再次被提上日程,以总股本85亿股为基数,向包括天津信托在内的七方股东再次按照10配7的比例增资扩股,每股价格1元,募资59.5亿。   但是,渤海银行董秘孙立国今年3月30日表示,渤海银行按股东大会决议向银监会上报了全部7家股东按“每10股配7股”比例增资的方案,但银监会只批复了其中6家股东的股东资格,不包含天津信托(“渤海银行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   按照监管层审批IPO的惯例,公司上市前存在的信托计划持股部分必须进行清理,否则不予放行。   无奈之下,渤海银行不得不通过拒绝信托股东参与第二次配股的方式清理股权结构。而其随后要求天津信托向该行信托股东发布的就以每股5元拍卖他们所持渤海银行股权的要求。而对于每股5元的起拍价,反对者表示,渤海银行的高增长性并没有在这一价格中得到体现,数据显示,渤海银行2010年实现税后净利润8.09亿元,同比增长215.59%,截至2010年末,全行资产总额2648.29亿元,较年初增长125.36%。坚守6年却换来了这样一个让人失望的结果。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多数投资者仍不得不选择妥协,在经过股东大会集体抗争失败,多次沟通无果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渤海银行大部份股东们显然已失去了耐心。在186份是否同意将手中股权出让的表决意见中,共有2/3的股东无奈接受了拍卖清仓。但这并非此事件的最终结局。   用益信托分析师岳婷指出,这一事件集中反映了当前信托参与PE的尴尬,某种程度上也突显信托的混业经营与当前分业监管的矛盾。渤海银行设立时的这项创新,现成为其上市的最大掣肘,同时也对投资者的利益带来了损害。信托公司在设立该类信托之初考虑到较长时间将出现的政策变化等问题,并且在政策变化后,应作出及时合理的预防措施,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同时监管层面对矛盾,也应作出一定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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