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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证券委关于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申请缓缴罚没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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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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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国家证券委
发布文号: 证监查字(1998)63号
 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缴“万里电池”股票违规案罚没款的报告》收悉。依照行政处罚法第 五十二 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公司的罚没款2137.4万元,应当分别于1998年9月及11月各缴纳200万元,1999年1月缴纳173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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