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关于撤销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相关事宜的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29 11:50
人浏览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1号

 鉴于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02年1月25日撤销该公司,收缴其《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和《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自公告之日起,停止该公司一切金融业务活动。
  公司撤销后,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成立清算组,对该公司进行清算。清算期间,清算组行使公司管理职权,清算组组长行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权。
  在清算期间,该公司下属的独立法人实业公司的业务照常经营。该公司债务登记的具体办法由清算组另行通知。
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