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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合同的两种签订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9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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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信托合同该如何签订?两种常见的合同签订方法,一种约定资金的贷款使用用途、借款时间、借款利率、收取佣金等。另一种没有约定资金的使用用途,根据信托公司运作情况来获得收益。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资金信托合同的两种常见的合同签订方法

  资金信托合同就是信托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有关资金信托的合同。重点在于明确信托目的、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信托利益、信托风险等重要事宜。在日常资金信托合同的签订时,经常出现两种签订方法:

  1、在信托合同约定资金的贷款使用用途,固定的借款时间、固定的借款利率,偿还利息及本金的时间,受托人信托公司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

  2、在信托合同没有约定资金的使用用途,约定信托公司获得的收益取决于信托公司对信托资金的运作情况而定。

  资金信托合同的节税签订技巧分析

  从以上两种合同的签订技巧中,从节税的角度来讲,必须按照第二种方法来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即第一种合同签订方法比第二种合同签订方法,会使委托人承担更多的税负。具体利益分析如下: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一般纳税人的贷款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基于此分析,第一种合同签订方法,委托人从受托人信托公司获得的信托收益,要依法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第二种合同签订方法,由于在信托合同中未约定资金的使用用途,而且约定信托公司获得的收益取决于信托公司对信托资金的运作情况而定,则委托人从受托人信托公司获得的信托收益,属于投资收益,不构成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只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第二种合同签订方法比第一种合同签订方法,将使委托人少缴纳更少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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