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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医师未经许可在家行医导致纠纷是否受理鉴定的批复》卫医发(1999)第5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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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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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关于医师未经许可在家行医导致纠纷是否受理鉴定的批复》卫医发(1999)第562号

  [ 作者:佚名 转贴自:著名医疗事故律师网 点击数:1259 更新时间:2005-6-15 文章录入:宋律师 ]

  【法规题目】卫生部关于医师未经许可在家行医导致纠纷是否受理鉴定的批复

  【实施时间】1999/11/17www.21law.net版权所有

  【颁发单位】卫医发(1999)第562号

  【法规内容】

  卫生部关于医师未经许可在家行医导致纠纷是否受理鉴定的批复

  福建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医师未经许可在家行医导致纠纷是否受理鉴定的请示》(闽卫医〔1999〕50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省莆田县、市卫生局的意见,根据卫生部关于下发《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88〕卫医字第20号)“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行医’者的事故,不在本《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所指范围之内。此类事故应按无照行医人员从严处理”的精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可驳回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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