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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期如何界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7-05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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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病时,我们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来治疗痊愈,这个期间我们叫做医疗期,在医疗期内我们可以安心的进行治疗,那么,有没有医疗期呢?职工医疗期如何界定?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职工医疗期如何界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如果是职业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有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医疗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抑郁症算不算受劳动合同保护疾病

  抑郁症是精神状态类或精神健康类疾病,不是职业病危害所产生,不属于职业病范围。但是,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职工医疗期的法定待遇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职工医疗期如何界定、抑郁症算不算受劳动合同保护疾病以及职工医疗期的法定待遇的全部内容,相信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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