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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革集体提案:应设立医疗纠纷调解仲裁机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2-26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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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医疗纠纷大量增加,类型结构趋于复杂化和多样化,在此次全省“两会”上,省民革集体提案,建议设立石家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医疗纠纷仲裁庭以减少医患矛盾,缓解医疗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据省民革委员们调查,时下,医患矛盾突出。长期以来,医院的服务理念滞后,医生技术性因素、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医疗人员维权意识相对薄弱,后勤保障、医疗资源配置等问题不容忽略。患者维权意识提高,对医院的期望值很高,比如:到一个镇医院就诊,却要求有大医院的医疗水平,这在目前就不可能。而医疗本来就有风险存在,还有技术性的和个性化的差异问题,但这些,都是患者不愿去接受的。

因此,他们建议,应在省会石家庄市成立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聘请医疗、医学、药学等各科专家和有医学背景的法学专家和律师当调解员,设立听证会、论证会,明确医患双方的责任,便于调解。进入医疗调解中心前,患者和医院应签订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在申请书中明确“调解不成,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裁决”。

同时,省会石家庄市应设立医疗纠纷仲裁庭,仲裁委聘请专家任仲裁员,通过医患双方对仲裁员的选任,强化其对仲裁庭的信任,也有利于仲裁结果的执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仲裁庭的公平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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