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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五棵松股权转让完成股权转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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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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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由于第二期股权转让款9,900万元逾期支付,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合同支付给公司延期付款期间利息82.9035万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40.30万元。

  9月27日晚,北京城建(600266,股吧)发布公告称,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五棵松股权转让的全部转让款3.3亿元,并完成工商变更相关工作。但由于第二期股权转让款9,900万元逾期支付,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合同支付给公司延期付款期间利息82.9035万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40.30万元。

  今年1月18日,北京城建宣布,已与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根据协议,北京城建所持有的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25%股权将全额转让给民航房地产,总价为3.3亿元。根据合同规定,转让价款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23,100万元,并于2010年4月30日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9,900万元。

  据了解,交易前五棵松公司的大股东即为民航房地产,占其中65%股权。剩余部分由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城建以及北京天鸿集团分别持有5%、25%、5%。北京城建所持有之25%股权评估值为3.2985亿,在此基础上,北京城建以3.3亿元的底价将该部分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最终由民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得。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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