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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百万债务 杀害活埋放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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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9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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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刘某是担保公司股东,杨某开一家小额贷款公司,杨某向刘某借款,后来杨某把这笔借款去澳门赌博时候输光了,为了逃避债务,杨某邀请公司员工一起谋杀刘某,杀害后活埋刘某,法院判决杨某无期徒刑。

  为逃避205万债务,竟残忍将放贷人杀害活埋。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杨依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协助杀人的杨国仁和任竟,则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年。

  被害人刘某,殁年24岁,是重庆某担保公司股东。2012年杨依经人介绍认识了刘某,并于同年7月开办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2012年12月初,杨依先后两次向刘某借款共计人民币60万元,谎称用于放贷,后赴澳门赌博将钱输光。为逃避债务,杨依邀约其公司员工杨国仁谋划杀害刘某,并许诺提高其业务提成等好处,杨国仁表示同意。当月,杨依再次向刘某借款45万元,并将25万打至杨国仁的帐上。

  12月下旬,杨依又将杀害刘某的想法告诉了其表哥任竟,并邀约任竟帮其租赁个地方好掩埋尸体。后二人一起在巴南区等地寻找杀人埋尸地点。

  2013年1月4日,杨依又向刘某借款100万元。同年1月7日,杨依、杨国仁经任竟介绍,租赁到九龙坡区白市驿镇附近一村民楼房作为埋尸地点,杨依即雇人在该楼房底层堂屋内挖坑,称要铺设地暖设备。期间,杨依、杨国仁购买了安眠药、毒品K粉、水泥、河沙、碎石子等,伺机作案。

  当月14日上午,杨依以邀约刘某查看抵押房屋为由约定当日下午见面并再次向刘某借款8万元,并与杨国仁共谋当日杀害刘某。当日下午15时,二人驾车在江北区接到刘某并前往租赁房。途中,刘某将现金8万元交给杨依,杨依、杨国仁将掺有安眠药的饮料让刘某喝下致刘某昏睡。当车行驶到租赁房后,因刘某苏醒,杨依即以没有找到人为由又返回江北区,并和刘某一起吃晚饭后又将刘某骗至附近KTV唱歌。其间,杨依邀约并指使多人与刘某喝酒,并安排杨国仁将其事先购买的K粉兑入酒中劝刘某喝下,致刘某昏迷。次日凌晨2时许,杨依、杨国仁驾车再次将刘某带至白市驿租赁房,杨依用透明胶带将昏睡在后排的刘某的双脚捆住,持预先购买的美工刀划伤刘某的颈部,并将刘某拖至堂屋土坑内进行掩埋。掩埋过程中,刘某苏醒并大声呼叫,杨依又跳入坑中用石块猛砸刘某头部,随后,杨依与杨国仁将事先准备的水泥、碎石子等倒入坑内将刘某掩埋,致刘某当场死亡。后经法医检验鉴定,刘某系重型-脑损伤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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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6时许,杨依通过电话将杀害刘某一事告知任竟,并让其携带干净衣裤赶至现场,以便更换及帮忙掩埋尸体,任竟遂乘坐出租车赶至该租赁房,并与杨国仁一起将剩余的土填入坑中继续掩埋刘某的尸体。随后,三人将刘某物品抛投于市区多地。次日上午,杨国仁又联系民工将土坑填平,并在地面上铺设瓷砖。

  同年1月16日晚,警方接到刘某女友报案,遂将杨依、任竟和杨国仁捉获归案。

  重庆五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依为逃避巨额债务,邀约被告人杨国仁、任竟,故意杀死一人,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杨依因向刘某借巨款无法归还而提出杀人犯意,并邀约杨国仁、任竟参与,与杨国仁共同策划杀人方法,租赁用于埋尸的房屋,亲自准备作案的工具及安眠药、毒品K粉,采用欺骗方法将被害人约出,直接实施杀人行为,应为本案主犯。

  被告人杨国仁受杨依的邀约共谋杀人,参与准备作案工具,出面签订租房合同,受杨依的指使安排他人挖掘埋尸深坑,帮助杨依实施杀人犯罪,杀人后共同填埋被害人,并毁灭证据,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为本案从犯。

  被告人任竟明知杨依要杀害刘某,仍帮助杨依寻找用于埋尸的房屋,受杨依的邀约帮助杨依等人填埋尸体,帮助杨依、杨国仁毁灭证据,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应为本案从犯。依法可对被告人杨国仁、任竟从轻处罚。

  宣判后三人没有当庭表示上诉,随后被押往看守所。

  (原标题:为逃避205万债务残忍将放贷人杀害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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