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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4-17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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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太原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将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力争实现“十二五”期间单位GDP地耗每年下降15%的目标。

  《意见》明确,在城镇建设用地方面,工业用地投资强度要在目前基础上提高20%,各开发区内生产和基础设施用地比例不得低于70%。在农村用地方面,规划新建的农村居民点,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30%。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工业项目的,优先安排计划指标,同时按照该地块及周边土地市场价格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意见》要求,强化批后监管,完善考核机制,将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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