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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刑罚执行法统一刑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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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3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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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干了22年的执行庭工作,但到目前为止,对罚金、没收财产、追缴发还等财产刑的判决无法律明确执行机构,这不能不说是个法律的空白。”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汪夏在重庆代表团讨论时如是说。

  “制定刑罚执行法是完善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要求。”汪夏说,完备的刑事法律体系由实体性的刑法、程序性的刑事诉讼法和集实体性与程序性的刑罚执行法“三大支柱”构架而成。但现行的以监狱法作为主干的刑罚执行法与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纵向协调却还不尽如人意,尚未达到刑事一体化的基本要求,影响了刑事一体化的实现。此外,对罚金、没收财产、追缴发还等财产刑的判决至今无法律明确执行机构,对其执行措施、执行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也无具体规定,致使此类案件各地执行不一。

  “从行刑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角度来看,现有刑罚执行存在着很多弊端。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统一的刑罚执行法典统率全部刑罚执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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