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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执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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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4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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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执行终结的含义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程序中,由于发生了某些特殊情况,执行程序不可能或者没有办法执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执行终结由法院做出裁定,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也不能申请复议。

  2、执行终结的法定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3、执行终结的法律效力

  终结执行应当有执行法官出具书面意见,报院长审批后,作出终结执行的书面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就立即产生法律效力,执行程序就此结束,以后不再恢复。

  在离婚案件执行中,如果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无生活来源,被执行人无法履行离婚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那么此案件只能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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