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仲裁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31 11:54
人浏览

  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仲裁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的问题。那么很多人会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有关内容,并且其中含有怎样的法律知识。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

  仲裁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1、申请人有提出仲裁请求和变更、放弃仲裁请求的权利,被申请人有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和提出反请求的权利;

  2、有约定仲裁庭组成形式的权利;

  3、有选任仲裁员和提出仲裁员回避申请的权利;

  4、有协议是否开庭仲裁和是否公开仲裁的权利;

  5、有提出延期开庭申请的权利;

  6、有权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辩论;

  7、有权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8、有权在开庭时出示证据,进行质证;

  9、有权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

  10、有权自行和解或和解后又后悔;

  11、有权被征询最后意见;

  12、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13、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

  14、有权申请修改、补充仲裁笔录,申请补正裁决书;

  15、其他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当事人根据《仲裁法》享有的权利,通过仲裁程序得到充分体现。具体表现为: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要求仲裁机构公平裁断的权利:

  (一)当事人提请仲裁权;申请人有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权,被申请人享有承认或反驳仲裁请求和提起反请求的权利;

  (二)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权;

  (三)当事人有约定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和选择仲裁员的权利;

  (四)申请仲裁员回避权;

  (五)约定不开庭仲裁权和公开开庭仲裁权;

  (六)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仲裁活动权。

  二、维护自身实体权利请求和主张的诉讼权利:

  (一)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的权利;

  (二)辩论的权利;

  (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三、实体权利的处分权:

  (一)请求调解和自行和解权;

  (二)请求仲裁机构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的权利;

  (三)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权;

  (四)请求补正仲裁裁决书错误权。

  四、为实现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权。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