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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郑州仲裁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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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6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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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照《郑州仲裁委员会章程》规定,郑州仲裁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三年任期已经届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聘任下列同志为郑州仲裁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李柳身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
  刘晓云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贺广勋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庆堂 市法制局局长
  付和平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秘书长:张书铭(兼)郑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委员:
  赵保佑 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田土城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
  陈光伟 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教授
  王瑞新 市司法局局长
  王锡建 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建国 市建委副主任
  梁裕民 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李锋 市科技局副局长
  黄明坤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张书铭 郑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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