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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版权交易之正出文化经济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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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5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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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邹韧

“我国是文有余而化不足,所以我国叫文化产业;而美国是文不足而化有余,所以美国叫版权产业。这恰恰体现了中美两国文化经济的根本差异和巨大差距。”这是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殷秩松,11月12日在2011中国北京第六届文化创意博览会文化金融产业分论坛上对于文化产业和版权产业的阐述。他认为应树立“守版权交易之正,出文化经济之奇”的理念,建立文化产业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

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最终目标

近两年来,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的文化金融服务创新实践走在了前列,取得了多项国内首创成果: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著作权质押贷款服务——“版银宝”,在国内第一次真正实现了以版权价值为核心的组合担保方式,即无须实物资产抵押,无须担保,即可实现银行放贷,这是文化信贷产品的一大突破,现已累计帮助11家影视企业完成贷款,贷款总额达到1.6亿元;联合信达财险开发了国内第一个著作权保险产品——著作权交易保证保险、著作权确权责任险;联合中信信托和北京中小企业再担保在国内首次成功发行了文创园区中小企业集合信托——“雍和园文创企业集合信托一期”,第二期也已经启动。

对此殷秩松认为,由于文化企业大多具有“轻资产”、“无形化”以及“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等特点,因此文化金融创新的可行路径只能是“产权化——资产化——金融化”,关键是要解决文化无形资产价值认定和流转变现的问题,如何综合利用信贷、信托、基金、保险等金融工具,建设文化产业多层次资本市场是发展文化金融创新的最终目标。而文化资源必须完成产权化、资产化过程才具备与金融对接的可能。从企业自身发展来看,应加强版权等文化无形资产规范化管理和精细化运营。从市场环境角度来看,应夯实版权等文化无形资产登记、质押、评估等一系列文化无形资产基础产权服务体系,构建文化资产创新产权流转市场。在这些方面,各类版权交易中心、文化产权交易所是一个重要的服务平台。

推动版权产业流转交易

经过两年多版权交易公开市场的实践,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提出了守版权交易之正,出文化经济之奇的理念。对此殷秩松解释说,文化之精在文,文化之妙在化,文而化之,化成天下,这是文化经济的精髓。而化的过程就是推动版权等文化无形资产价值对国民经济各个层面的渗透和提升,推动版权等文化无形资产与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城市发展以及国民消费相互结合和互动开发。这不仅是文化无形资产放大、增值的过程,也是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使其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唯一途径,这完全符合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的“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含量,延伸文化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的战略发展方向。实现“文而化之”的根本途径在于以版权等文化无形资产的流转交易,实现“化成天下”的关键举措在于以版权等文化无形资产价值为核心的文化金融服务创新。版权交易公开市场和文化金融创新平台这两个方面恰恰是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两年多来坚持探索、创新实践的方向,并且取得了丰硕成果。

“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是实现两个进军,一个是版权向实体经济进军,关注文化商品,推出了限量收藏品发行流转平台;另一个是版权向虚拟经济进军,关注数字内容,推出了数字版权云分发平台;这两个全新模式交易平台将非常值得期待。”殷秩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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