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总署举办报刊媒体禁毒防艾宣传培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26 11:06
人浏览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6日~12日,新闻出版总署组织来自全国报刊出版单位的130余名新闻采编人员赴广西南宁,围绕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宣传报道工作开展培训和考察采访。
  6月7日,新闻出版总署在南宁召开全国报刊媒体禁毒防艾宣传培训会议。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相关负责人在动员讲话中对媒体的相关宣传报道提出了三点要求。其一,在“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防治艾滋病日前后等重点时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在全民中普及相关知识、扩大禁毒防艾工作的社会影响。其二,云南、广西等重点防控地区的媒体,要开设专栏对禁毒防艾工作进行持续报道。其三,重点报道要与常规报道相结合,对在禁毒防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地区和人物典型等,进行重点报道,推出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新闻作品。今年年底,新闻出版总署还将对全国报刊业2009年~2010年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宣传工作中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据一项针对禁毒防艾重点人群的调查发现,其获取相关权威信息的来源主要是媒体,电视居可信度首位,报刊位列第二。在禁毒防艾宣传报道中,媒体工作者不仅责任重大,而且有相当大的发挥空间。会上,公安部禁毒局和中国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对目前一些禁毒涉案报道中的不恰当做法进行了点评和指正。在随后几天的考察中,参加培训的新闻采编人员还将前往强制隔离戒毒所、边防检查站等禁毒防艾工作一线,走访慰问公安干警和群众中涌现出来的禁毒防艾突出代表,并开展赠书活动。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