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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擅用照片 乐清摄影家状告雁荡山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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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0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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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乐清籍摄影爱好者林先生将浙江zhejiang英博雁荡山啤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林先生认为该公司擅自用了一张他在九年前拍摄的照片。为此,他提出要10万元的经济赔偿。15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复制权纠纷。

  林先生是乐清市雁荡镇一名摄影爱好者。今年8月的一个晚上,他在看电视时,突然发现一则广告中出现一张他多年前拍摄的作品。

  林先生说:“他们未经我的同意,用了我拍的照片……”他还说,这张照片是他的得意之作,名叫“雁荡烟云”,1998年拍摄,取景地是雁荡山的百岗尖。那段时间,为了拍到好的照片,他在雁荡山景区到处取景拍摄,仅仅百岗尖就去了20多次。

  林先生认为,“英博”公司擅自用他的摄影作品,侵犯了他的权益。因多次交涉未果,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以及制作这个广告的温州一心智业传播有限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英博”公司代理<华唯环球商标代理>律师辩称,图片是从百度上下载的,网络上显示的作者叫张文弘。如果林先生认为他们侵权,那么林先生应先与张文弘搞清楚这张照片的权属问题。另外,这张照片也有可能是别人在同一时间和同一角度拍摄的,还有翻拍的可能性。虽然林先生手中有该照片的底片,但这两种可能目前无法排除。

  法院未作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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