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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行政审批率先实现“五统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7-1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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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樊国安)日前,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召开了统一规范区(县)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培训会议,要求各区(县)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工作做到“五统一”——统一事项名称、统一申报条件、统一申请材料、统一承诺时限、统一办理程序。

  为了实现“五统一”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天津市局对所有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列出了区(县)新闻出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编制了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和申报材料的格式文本,与区(县)新闻出版局进行沟通与确认,在天津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区县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名录的通知》中予以公布,上网实施。同时,天津市局有关负责人对各区(县)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人讲解了新修订实施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针对“五统一”的审批操作环节进行了详细说明。

  至此,天津市区(县)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五统一”,此举标志着天津市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又迈出了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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