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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作为节目管理存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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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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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专电(记者朱立毅)年终岁尾,电视购物礼品销售进入旺季,假货案件也随之高发。有关业内人士指出,我国仅把电视购物作为电视节目来管理,其间存在消费安全隐患;对于消费者来说,“先验货、后交钱”是防假的关键。

  据了解,活跃在电视购物中的婷美内衣就因被不法企业冒名顶替,至今全国已有437起提前汇款被骗案,被骗金额达51.8万元,单笔金额最高达5528元。这些不法企业不仅售假,有的甚至是完全的诈骗。只要一汇款,连公司都消失不见了。

  北京天如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李玉娟认为,婷美电视购物遭遇假冒,是因为我国对电视购物至今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电视购物不仅是广告,更是一种商业营销行为。在发达国家,电视购物等是被纳入专门法管理的。”而我国把电购仅仅作为电视节目来管理,而没有纳入商业行为,这给现实生活中的电视购物埋下了隐患。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屈建辉建议,消费者选择电视购物时,应理性消费,选择知名大品牌或大经销商;千万别贪图异乎寻常的“低价”,因为这背后往往跟着“更换新型号要加钱”等诈骗手段;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先验货、后付款”,而且要记得索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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