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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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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著作权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侵犯著作权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行政责任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慧所产生之权利,故属智慧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二、侵犯著作权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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