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无故辞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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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律师-陈星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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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律师问答
工作1年10个月,被公司口头辞退了,有交社保但没有签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能补偿多少
您好,如单位辞退的,应当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或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执行中执行官调走没人管怎么办
执行法官的工作岗位变动属于法院内部正常的职务变动行为,原执行法官调离原岗位后,后有新的执行法官处理未结案案件。您可以到执行局询问一下执行案件分配到哪个法官手中,继续跟进案件。
执行中执行官调走怎么办
你好可以去执行局申诉
在执行中执行官调走没人管怎幺办
你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或申诉
转正员工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转正员工被辞退补偿为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情形如下: 1、转正员工因合同到期或裁员等法定情形被辞退的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转正员工无故被辞退的补偿应当得到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3、转正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的,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已经签订,用人单位在第三个月以能力不足为由辞退,有没有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您好,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处理
高中生被劝退怎么办
你好,被劝退的理由是什么呢?
你好,工作8年被辞退,我该怎样维权呢
需要详细信息,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向单位索要经济赔偿金
我们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时间与他人打架,公司能否开除员工?
在公司里面打架可以开除。劳动者在公司打架,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相关规定的情形之一将劳动者辞退,并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劳动者是对从事劳作活动一类人的统称,是一个涵义非常广泛的概念劳动者是一个涵义非常广泛的概念,凡是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收入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的公民都可称为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临时工到退休年龄被辞退应该如何补偿?
这样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