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土地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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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长安西路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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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顺和街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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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律师问答
土地抵押贷款是怎样
土地抵押
贷款、评估及办理流程全解析。了解如何通过抵押土地获取银行贷款,以及评估和办理的具体步骤。掌握合规操作,确保贷款合法安全。
#土地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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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面没有房屋可以赠予吗
宅基地
上无房屋能否赠予?
宅基地
虽无房屋也可赠予,但仅限于本集体组织成员。赠与时需遵循《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等法律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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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的房子可以买吗
购买国有划拨的房子需注意补缴土地出让金。文章详细解释了购买条件、补缴出让金的重要性及房产证办理流程。了解这些,让你在房产交易中避免纠纷。
#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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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根据土地用途而异,住宅用地70年,工业、教育等50年,商业、娱乐等40年。期限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开始算。
土地使用权
到期后,可申请续期或按政策处理。
#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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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集体组织成员能否继承宅基地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继承
宅基地
,但
宅基地
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宅基地
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和福利性,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文详细解读了
宅基地
和房屋继承的法律规定。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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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征收怎么样算安置费
征收补偿与征收安置有区
佳木斯征地如何给安置费
法律分析: 1、各项征地赔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赔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佳木斯征收该怎么给安置费
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的
佳木斯征收如何计算安置费
您好,需要结合当地市场价、树龄等进行估算
汤原县农村土地什么时候征收?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需要多长时间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是公告至少三十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佳木斯征收怎么样计算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佳木斯征地该怎么给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可国家占水田不是9万吗,8万一亩水田,给4,现在国家占地,我家是佳木斯郊区?
你好:根据当地的政策确定
国有农场土地人均口粮田被厂方抽回减少了合理吗?
国家对于口粮田的规定并没有规定面积,村里的土地分配都是按照家庭为单位,国家规定土地承包30年长期承包政策不变,只要村干部把土地承包出去,经过村民优先承包,并且得到村民会议的批准就没什么问题。但是承包土地本村村民是有优先权的,这也是法律明文规定。
应不应该给我补偿?怎么村委会说没有补偿,村委会还说要把地收回去,这么做合法吗?
你好,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土地法》规定,土地荒废三年后,属于谁?
《土地法》规定,土地荒废三年后,谁继续耕种20年以上,属于谁?从哪个法典出发?
厂房只有承包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怎么办理土地证
厂房只有承包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怎么办理土地证
将村民宅基地改为耕地是否违法?
村书记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将村民宅基地改为耕地是否违法?
父亲买了土地,在土地上写下女儿的名字,这房子属于谁?
父亲买了土地,在土地上写下女儿的名字,在地上盖房子,没有住宅生产证,这房子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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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三代人住在一处院内,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吗?如果大队部不给分宅基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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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后,妻子是否可以通过在丈夫所在地建立独立家庭来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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