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劳动纠纷律

克孜勒苏
劳动纠纷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劳动纠纷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克孜勒苏律师-赵增强律师
服务 2.4万人好评 62 响应 1小时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401号锦城大厦11楼1101室
回复及时
口碑良好
赵增强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克孜勒苏律师-唐家春律师
服务 3148人好评 435 响应 1小时
乌鲁木齐市西虹路371号SOHO新时代A座2201室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唐家春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克孜勒苏律师-李志娟律师
服务 878人好评 19 响应 1小时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友谊大厦2楼202室
口碑良好
李志娟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克孜勒苏律师-庞志敏律师
服务 6063人好评 1059 响应 1小时
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79号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庞志敏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克孜勒苏律师-兰丽红律师
服务 6645人好评 86 响应 1小时
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79号5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兰丽红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克孜勒苏律师咨询
克孜勒苏律师问答
医保断交了2年,现在缴费可以多久以后可以生效
农村合作医疗都是一年一交的,有效期也是一年,一般是下半年10-12月份缴纳下一年度的费用,也就是现在交的话明年1月1日才生效启用的
离职6年了,公积金还是,封存状态
法律分析:员工离职公积金要办理封存手续,如果劳动者找到新的用人单位,则原单位要配合办理转出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我们在某某县干活!第二个月没活了!公司不让走,让继续待着!说给发工资!
干完活不给工资该找劳动局,具体解决方法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干完活不给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仲裁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2、案件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组建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4、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5、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 6、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您好 每年发草原补贴 不给怎么办
收集相关证据起诉解决
在张家港建筑工地工作时,你能算出多少级残疾?
不同的事有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 工伤做劳动能力鉴定,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给补助金 其他的一般鉴定标准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赔偿项目和标准,还涉及责任划分问题
现在要去某某看病,到某某看病如果报医保的话需要什么手续?
建议洽询 本地的社保部门!
去补习班请假了三天没退钱,况且先说好的52小时,然后改成33小时了
你好,建议你们协商或者向教育局反诉
没有休假日上班熬过了,也没有书面的通知辞退我们,不知道怎么办。
您好,可以保存好单位单方辞退的凭证,日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主张相应的赔偿金。
你好,被领导挨骂辞职怎么投诉
员工骂领导一般不能开除。骂领导不是开除员工的理由,属于违法解除。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的赔偿金。如果在公事上员工没有犯错,在私事上辱骂领导就被辞退,肯定是违法辞退。 如果没有该员工消极怠工的证据,又是以辱骂领导作为辞退理由,仲裁很有可能是判公司违法辞退。如果事实符合严重违反制度达到解除合同条件,完成正常工作交接,工资正常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您好我老板不签合同并没有给工资 劳动局进去需要本人到 但是本人暂时过不了怎么办
可以委托律师,协商不成可以提出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