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仲裁律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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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200斤建筑垃圾!村委会有没有权力罚款,有没有权力扣我身份证,驾照
建筑垃圾处理不当,村委会可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常见处理方式包括:报告环保部门罚款、责令整改、教育警示等。村民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必要时咨询律师。选择方式:如果村委会仅是提醒或建议整改,可以积极配合;若村委会采取强制罚款或扣押证件等措施,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我倒200斤建筑垃圾!村委会有没有权力罚款,有没有权力扣我身份证,驾照
建筑垃圾处理不当,村委会可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常见处理方式包括:报告环保部门罚款、责令整改、教育警示等。村民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必要时咨询律师。选择方式:如果村委会仅是提醒或建议整改,可以积极配合;若村委会采取强制罚款或扣押证件等措施,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微信转账商户单号能认识对方吗?
针对微信转账商户单号不能识别对方身份的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查看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对方信息;联系微信客服查询转账详情;如果对方是熟人或商户,可以直接询问。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您与对方的熟悉程度以及转账的具体情况。
微信转账商户单号能认识对方吗?
在处理微信转账商户单号无法直接识别对方身份的问题时,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首先,如果您与对方有微信聊天记录,可以通过聊天记录中的信息识别对方身份。其次,如果您对转账详情有疑问,可以联系微信客服查询相关信息。最后,如果对方是您的熟人或经常交易的商户,可以直接询问对方身份。在采取任何措施前,请确保您的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犯他人隐私。
信用社有权扣除我的粮食补贴吗?
信用社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力扣留农民的粮食直补;如粮食直补领取人欠信用社贷款逾期不还,多次催收无果;因司法需求,冻结粮食直补领取人相关樱花账户;如无上述情况,信用社无权干涉个人资金自由。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我的摩托车被偷后,我向公安机关报案。我已经好几天没有你的消息了。我该怎么办?你可以向公安机关要求一些赔偿
摩托车被偷报警有用应当报警。受害人发现摩托车被盗后,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后,会把受害人的发动机号车架号上传到被盗车辆信息库,破案后受害人的摩托车在查封范围内,公安机关会通知认领;抓到盗车贼摩托车被销毁或者不知去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扣除员工工资怎么办?
在公司入职时没签合同,辞职时公司乱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或者协商等方式来要回其工资。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至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注册公司监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注册公司监事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公司要以出差的名义让我们帮忙,我们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员工没有合理的方式上班,则可以视为劳务合同的内容已经发生改变,工作地点发生变动,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或者协商解除劳务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