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欧阳某与杜某于2006年在福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07年在双方在各自家庭资助下在深圳购买了房屋一套,欧阳某与杜某各占50%的产权。2008年欧阳某与杜某购买小骄车一辆,价款为20万元,车辆登记在杜某的名下。
杜某生性懒惰,爱好赌博。杜某一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杜某经常出去打麻将赌博,欧阳某苦口婆心规劝也无济于事。
杜某婚后有嫖娼行为。
杜某性格暴戾,常对欧阳某实施家庭暴力。
2008年欧阳某与杜某购买小骄车时向陈某借款9万元元,系夫妻共同债务。
诉讼策略:收集杜某有过错的证据,提成精神损害赔偿。(代理欧阳某)
诉讼结果:共同财产折价后,欧阳某多分得40万元,并获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