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覃向红律师
覃向红律师
广东-中山
主办律师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纠纷

离婚2012-07-05|人阅读

马某委托本律师代理其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在起诉前,本律师指导马某收集证据,起诉后,主动与对方沟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利用对方对孩子的感情,晓之以理,促成双方达成初步协议。在开庭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调解成功。我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