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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林律师
程林律师
安徽-合肥
主办律师

高空抛物致人受伤 如何维权

其他2013-01-14|人阅读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往往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那么,此时,作为受害者,如何维权呢?

案例再现:

2009年9月19日,市民张某散步某小区时,一个装满自来水的饮料瓶突然从空中落下,砸在她的头上,张某当场晕过去,躺在地上10分钟后才清醒过来。民警赶来后,想上楼找扔饮料瓶的人,但是问题来了:住户们都不承认是自己扔的,也不愿意提供任何情况,有的甚至干脆不开门,免得惹上麻烦。这时,张某应该向谁主张赔偿呢?又该如何维权呢?

分析解答:

高空抛物 (坠物)伤人事件之所以难处理,主要是找不到直接证据,证明谁是肇事者。而如果是一户户排查,也常常会遭遇抵制、抵赖。哪怕是知情人,也因为担心惹麻烦而不愿意配合,因此很难确定责任人。为了维护无辜受害者的权益《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在本案例中,如果最终还会是不能查出饮料瓶是哪一个住户投掷的,张某可向该小区有可能对其实施加害行为的所有住户提起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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