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胡春梅律师
胡春梅律师
天津-天津
主办律师

涉嫌故意伤害,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刑事辩护2019-10-24|人阅读

基本案情

李某大学毕业后,在天津一公司上班,负责销售,与单位同事由于业绩发生纠纷,后被同事劝开。中午时分,二人又在公司楼下相遇,言语不和,李某一拳打在该同事面部,经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失去了自由。

李某的家人在第一时间聘请了律师介入案件,会见了他。李某泪流满面已懊悔不已。律师积极与办案单位取得联系,并向公安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经过律师的努力,李某很快被取保候审了。

案件在法院阶段,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检察院、法院最终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法院判决其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以寻衅滋事立案,最终撤销案件
案情简介:张某,天津人,从事个体经营,在乘坐公交车时,因要求从前门下车,遂与司机发生口角,在车辆即将驶离公交站之时,情急之下打了司机一记耳光,导致正在行驶的公交
#刑事辩护
人看过
以寻衅滋事立案,最终撤销案件
以运输、制造毒品立案,最终取保候审、撤销案件
基本案情:经举报,外地某省一村庄内有人大量制造毒品,并在某地销售,并抓获C,经C供述,A和B同属于该制毒、贩毒团伙。两地公安联合办案,经查嫌疑人A家中囤积大量制
#刑事辩护
人看过
以运输、制造毒品立案,最终取保候审、撤销案件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最终解除取保候审
基本案情:2016年8月,田某,女(21岁),曾在某公司担任前台,后因公司财务工作繁忙,将其调到财务帮忙。该公司以向社会吸收不特定人员的存款,并承诺向其支付相应
#刑事辩护
人看过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最终解除取保候审
涉嫌聚众斗殴,最终检察院不予起诉
基本案情:某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李某某(未满18周岁),跟着同学A(已满18周岁)从学校门前的小卖部路过,一快递纸盒被人踢飞,正砸在李某某头上,A发现是同学B踢的纸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涉嫌聚众斗殴,最终检察院不予起诉
以组织卖淫被抓,最终公安撤销案件,无罪释放
基本案情:一外地女孩娜娜网上应聘SPA技师,来津之后发现是一地下卖淫组织。组织内有4-5个外地女孩,组织者是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联系客户,然后这些女孩按照时间、地点
#刑事辩护
人看过
以组织卖淫被抓,最终公安撤销案件,无罪释放
公安以盗窃罪立案,后经律师辩护,终无罪释放。
案件事实:李某18周岁,辍学。承租王某的水站,从事送水生意。李某缴纳一个月的房租3500元,并承担了王某已经收取送水的客户(王某承诺会按照实际送水数量给付实际费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公安以盗窃罪立案,后经律师辩护,终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