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穗知法字【2008】15号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W608288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行初字第977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高行终字第1290号
案情摘要:我当事人叶某被专利权人控告专利侵权,我们经仔细分析,决定搜集对比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宣告涉案专利无效。经审理,该专利被专利复审委宣告无效,对方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维持无效决定,对方仍不服,接着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经审理判决仍维持无效决定。
原告专利最终被宣告无效,我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