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某公司经理戴某因涉嫌诈骗130万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期间取保候审,侦查期满后移送检察院。检察院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须到案,必须执行逮捕。
犯罪嫌疑人通过亲属找到吴律师。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案情经过,并结合调查取得的交易结算合同和往来汇款记录,辩护律师发现该案系经济纠纷,并无诈骗犯罪事实。于是当即向公安和检察机关提出无罪辩护意见。但是案件审查人员仍然坚持要执行逮捕收押。辩护律师将各次合同书、时间长达3年的上百笔往来汇款记录、知情证人证言等无罪证据搜集齐全、编制成册,写出证据分析意见,再次向办案人员提交。但是案件审查人员仍然固执己见。
吴律师立即组织材料并附证据向上级揭露和控告办案机关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求纠正错案,并依法追究责任。最终引起了检察院领导的重视,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撤销了案件。民营企业经营者戴某终于摆脱了危机。
通过证据扎实和依据充分的辩护和举报控告,维护了企业经营者的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益,促使司法机关及时纠偏改错,回归法治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