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时丁敏律师接受法律援助指定为其辩护,向二审法院提出了本案有重大疑点:十分关键的作案工具铁锹公安侦查并没有找到,本案主要靠杨某的口供,缺乏其他证据佐证,不能形成证据链条,况且杨某上诉推翻口供,本案证据不能达到刑诉法规定的确实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要求。人死不能复生,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实属不当,可能造成重大错案而无法纠正。
二审法院采纳了丁律师的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重审改判杨某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