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次租船合同纠纷案件
事务所宿胜利律师接受天立海运(私人)有限公司的委托,为与连云港凯达船舶代理公司因航次租船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
宿胜利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经与委托人进行了相关事实的了解,并审阅了与本纠纷有关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依据基本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国际海运惯例,经过向连云港凯达船舶代理公司发送律师函及谈判,最终委托人天津海运(私人)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凯达船舶代理公司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自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连云港凯达船舶代理公司一次性赔偿给我委托人损失50万元人民币。
至此,事务所宿胜利律师成功地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50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