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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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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发生工伤,该找谁赔偿?

劳动工伤2018-03-17|人阅读

案情背景:小李经常州市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介绍,进入常州市某电子公司从事装配工工作期间,常州市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小李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约定了薪资待遇,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小李本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不料,工作半年后,在工作岗位上,小李的右中指被机器切掉一截。

事故发生后,小李自行垫付了医药费,原本的工资待遇也被停发。伤简单养好之后,小李想要讨个说法。首先,他找到用工单位常州市某电子公司,用工单位答复:你未与我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我们公司不需要承担你的赔偿责任。接着,小李又找到用人单位常州市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用人单位答复:事故又不是在我们单位发生的,我们只是中介,何况你有社保,我们中介没有理由要赔偿你。

小李越想越伤心,不仅手指头少了一截,还丢了工作,更伤心的,两家单位都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后来,经朋友介绍,小李找到劳动纠纷律师高丽律师,也即我本人。

律师分析:首先,小李的这次事故非常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小李额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又是工作原因,属于典型的工伤事故,可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的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其次,小李的事故发生已有半年之久,目前属于伤情比较稳定,但从出院小结、X片显示,小李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程度已经受到影响,是可以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的。再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见,本案中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是需要对小李的伤情负责,不得推诿。

办案经过:经过高丽律师指导分析小李及时走了工伤申报等一系列程序,并且鉴定为十级伤残面对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报告,两家单位仍有踢皮球的情况。遂,律师代理小李,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

案件结果:经过激烈的庭审,两单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最终,三方达成了和解在劳动人事仲裁庭的组织下,形成了仲裁调解书,并且两单位配合小李办理了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基金理赔手续,最终李的合法权利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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