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承包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商品房建筑其中的水电工程。承包后,其又找甲施工,并签订了合同。后甲承包后,因施工质量问题,周先生与甲解除了合同,并要求甲赔偿损失,但甲却一走了之。
律师代理后,分析案情,书写诉状,将甲告上法庭,请求甲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给周先生造成的损失605000元,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法院受理后,经过审理,支持了周先生的诉讼请求,维护了周先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