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肖向军律师
肖向军律师
浙江-宁波
主办律师

成功追讨货款

合同纠纷2016-06-25|人阅读

案件描述:

2015年6月,宁波江东某木业商行找到本律师,诉说一笔欠款在2012年欠下的,欠款人是外地人,只知道名字,不知家在哪,经过多年追讨对方就是不给,现在对方电话关机,人不知在哪里,也不知有没有过诉讼时效,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能够讨到货款。

律师观点:

一、对方欠款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后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接冻结对方银行卡、查封对方财产,把他加入失信人黑名单,甚至拘留等相关措施,促使其履行付款义务;

二、对方身份信息不明,可以委托律师查询;

三、对方联系不上,诉讼文书送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

四、为预防对方转移转移财产,可以在起诉时直接申请财产保全,保全对方财产。

法院判决:

2015年4月29日,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甬东商初字第8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宁波江东某木业商行货款。

办案总结:

法院判决后,律师及时申请法院执行,法院直接从王某银行卡将相应款项划扣过来,使原告追讨多年的货款轻松拿到了。所以,追讨货款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随着法院执行力度的加大,对失信人限制的措施越来越多,及时起诉对方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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