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赵斌律师
赵斌律师
天津-天津
主办律师

继承纠纷案

诉讼2017-10-11|人阅读

案情介绍:

朱某生有四女一子,且其子育有一子朱某某,后其妻于1991413日去世,其子于1996621日死亡。

朱某于2012年去世,名下有一套私产房,但至今未分割,且未办理过房产转让手续。天津市某区政府于20157月发布拆迁公告,该房产位于拆迁范围内,同时根据天津某某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市房屋征收评估分户报告单》显示,此套房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77万余元。

在朱某妻子去世后,朱某一直与次女一同居住,直至2012年去世,现因政府拆迁,导致朱某四女及其孙朱某某因拆迁款不和诉至法院 。

案情办理过程: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接受了次女的委托,起诉朱某的其他子女及其孙朱某某,并梳理了案件相关资料,明确了委托人的委托意愿,其要求主张多分遗产,但委托人除能证明朱某与其共同生活,并尽到赡养义务外无其他证据证明其应多分的资料信息,且不清楚朱某是否留有下遗嘱。故承办律师认为证据证明力度不够,完全按照法定继承份额平均分配的可能性较大。但在庭审中,被告之一的朱某某提交了一份被继承人的遗嘱,其几位子女均证实确属被继承人本人书写,这份证据提高了办案难度。

案件结果:

承办律师根据现有证据,在从亲情角度劝服各被告,且在庭审中的辩论阶段从被继承人是否具备立遗嘱能力等方面质疑了遗嘱的真实性,同时法院也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该项证据有所疑虑,后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最终该案件以撤诉告终。

经过一段时间后的回访,委托人对案件结果仍表示赞许,既挽回了亲情,又实现了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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