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潘某(女,17岁,),初中文化,父母离异,与奶奶相依为命。2021年4月1月至20日,潘某应聘至某公司做网络主播,工作内容为假意谈男女朋友,让对方打赏刷礼物等,骗取补害人张某,王某钱款计12000元。2021年4月21日,潘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二、承办经过
律师在检察院阶段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卷宗材料,约见犯罪嫌疑人潘某,并建议家属退赔了被害人损失。经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案情,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如下:犯罪嫌疑人潘某系未成年,作案时间较短,赃物已返还,从犯,初犯等情节,应当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没有必要进行刑事处罚。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议对犯罪嫌疑人潘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三、办案结果
张律师第一时间将辩护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送交检察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张律师的不起诉辩护意见,于2021年12月14日对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张律师刑事辩护团队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