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宗金杰律师
宗金杰律师
河北-沧州
主办律师

宗某撤销婚姻案件的经过

其他2010-01-16|人阅读
宗某因不到结婚年龄,就以姐姐的名义与他人结婚。也就是除了名字和年龄是她姐姐,其他的手续象照片和申请表都是她办理的,后来两人感情不和,决定解除婚姻关系。 接手后,我让宗某把她的真实户口信息、她姐姐的真实信息以及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宗某全家的户口信息一一提供。以撤销婚姻的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当时考虑到的男方家离法庭只有几里地,而宗某是沧州人,离法院有几百里地,如果起诉离婚难免会有地方保护主义,法院不给判离。 在立案时,法院对我们的起诉请求很慎重,再三请示后才同意立案。开庭时,我们向法庭详细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并提交了上述证据,男方也承认上述事实。而法庭在男方没有提出请求的情况下,对孩子的抚养一并审理,并当场表态,孩子应该归男方抚养,要女方拿抚养费,如果现在拿,就可以拿到判决书。 在法庭多次强行调解下,我们提出上述观点,最后我们称不再调解,让法院判就是了。后来,法院在受理长达一年的时间作出了撤销婚姻关系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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