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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金杰律师
宗金杰律师
河北-沧州
主办律师

王某寻衅滋事案

其他2010-04-14|人阅读
王某系献县河街镇王三孝村人,一天晚上,一辆外地货车阻碍了其朋友李某驾驶的面包车超车,后李某驾车超过货车,将其拦住,李某车上的几人及后来赶到的王某几人将大货车上的车玻璃及车门等处砸坏,将车上人员打伤致轻伤,并索要200元。后该案案发,王某等人被抓获。 该案后来起诉到法院,在我会见时,王某还心存侥幸,称他没有参与,我把卷宗的相关情况跟他讲了,几个同案都称他参与了,而且他自己也承认去了现场,不认罪只能说态度不好,不仅起不到好的效果,可能会被判处刑罚。经过做工作,王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承认参与了作案。 在开庭时,我重点提了一下王某的认罪态度,说明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给他人造成的危害,有悔罪的表现,现有在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并且积极赔偿了受害人医疗费用。另王某平时表现很好,因为江湖义气法律意识淡薄,哥们观念太重使他走上违法的道路。希望法庭给王某一个从新做人的机会,量刑时予以减轻处罚。 后法庭综合本案事实,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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