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合理索赔才是王道。
笔者参与一起刑事案件,双方是邻居关系,因土地问题发生矛盾,致使一妇女受伤,加害人自知理亏,主动赔偿伤者钱款数万元,并达成协议。之后,伤者不遵守协议,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要求对方赔偿三十万元,该无理要求当然被拒绝。此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经鉴定,伤者无残疾,依法伤者只能得到医疗费、误工费等项目的赔偿,该赔偿数额和加害人之前已经支付的赔偿款相差无几,在法院本着照顾伤者的原则多次调解下,加害人才同意再适当追加赔偿。笔者认为,如果发生伤害事故,应当合理合法的估算己方的损失,在此基础上索赔才是王道,且不可漫天要价,否则到最后可能得不偿失、后悔莫及。(本案被告人被判处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