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永生律师
王永生律师
山西-运城
主办律师

受害人横穿马路丧命,律师和解获得赔偿

其他2014-12-29|人阅读

2010年8月28日19时19分,在盐湖区河东东街金鑫大厦前,陈女士横穿马路,被肖先生驾驶的客车撞倒,后因抢救无效2010829日死亡。

对方的肇事车辆是一家大公司所有,并且该公司第一时间启用了公司的法律顾问律师处理这件事。当我们见到死者陈女士的丈夫向先生时,他几乎处于绝望状态。一方面,对方是家有来头的大公司,并且有从业近二十年的律师处理这件事;另一方面,虽然事故认定书没有出来,但根据交警透露的意思,在那种繁华路段,陈女士竟然敢横穿马路,是这起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而陈女士不过是一名来运城不久的农民工,正因为不懂交通规则,才会大胆闯机动车道。向先生很害怕自己妻子被撞了白撞,撞死了却没有一分钱赔偿。我们向他阐明,在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前,交警队会出具几个检测报告,这个时间段很关键,直接影响到事故认定书的结论;还告诉他,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聘请专业律师是成功关键,不要畏惧权势和来头,专业的律师会用知识和能力来征服对方。最终,在我们的积极介入下,交警队没有认定我方全责。

随后,在和对方的谈判中,清泽律师出面,两轮谈判下来,对方的律师心甘情愿协助我们,说服肇事者,给了受害人34万元赔偿款。向先生拿到全部赔偿款,感慨地说:本以为能要点丧葬费就可以了,没有你们的专业帮助,我老婆只能含恨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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