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王永生律师
王永生律师
山西-运城
主办律师

维民权、显专业,赔偿、良心两不误

其他2014-12-30|人阅读

齐女士,文盲,38周岁,家政钟点工,201246日在夏县发生交通事故,腰腹部多处受伤、骨折。事故经交警认定:齐女士需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对方又垫付了全部医疗费。齐女士想:自己是主要责任,对方司机和车主又积极配合自己的治疗,只要人没事,这事就算了,打官司得罪人不说,说不定对方还要追究自己的责任。所以齐女士虽然伤势严重,有可能留下残疾,但仍不愿再过多追究对方责任。

但往往事与愿违,车祸留下的后遗症让人不堪折磨,齐女士不仅丧失了工作能力,出院后,对方也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身就贫困的家庭根本无力承担高额的后续治疗费用,此时,齐女士面临两难:一、起诉对方,自己良心上过不去,得罪人不说,万一最后拿不到钱,还要倒贴;二、不起诉,可对方不给钱,自己也无钱治疗,身体每况愈下。在身体和精神遭受到双重煎熬的齐女士走投无路之时,碰到了清泽所,被清泽所的专业态度和负责精神折服,几经考虑与清泽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并提出一点要求:不能得罪对方。

清泽律师接受委托后有条不紊地加快着诉讼进程,第一时间指导齐女士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齐女士亦按照要求尽可能的准备了相应的证据。但由于齐女士本身是家政钟点工,家政公司并不直接支付工资,仅仅充当一个中介机构,进行外派工作,平时的收入全靠自己的能力,干多少,得多少,误工非常难以举证,丈夫对自己虽然进行护理,耽误了赚钱,但由于丈夫是自己做小生意的,护理损失更难以举证,但清泽律师经过全案分析后,在齐女士认可的情况下,坚持全额主张误工费和护理费。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赔偿标准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焦点果然集中在伤者的误工费和护理费上,但由于律师对法律规定及证据规则的透彻把握,主审法官对律师的观点完全认可,庭审正常结束后1个半月,判决下来了,清泽律师主张的误工费和护理费,法院全部认可,一分不少。令人更为高兴的是,由于律师理性、专业的开庭与对方的良好互动,对方并未因为诉讼的事情对齐女士产生任何成见,判决下来后,特意打电话给清泽律师:谢谢你们,多亏你们让这件事情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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