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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魁钧律师
李魁钧律师
吉林-吉林
主办律师

中国银行盛源公司贷款纠纷案。

其他2010-10-22|人阅读

盛源公司在中国银行连续贷款几千万元,截止到2004年尚有近400万元未还,经多次崔要,仍未归还。中国银行起诉要求盛源公司归还贷款本息,一审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归还贷款41万元,其余贷款以主体不对未予支持。律师接受委托提起上诉,律师凭借多年经验和专业知识,首先从查找证据开始工作,在七月炎热的夏天,经过十几天深入中国银行档案库查阅了14年来盛源公司在中国银行的贷款凭证、贷款合同、对帐单等资料,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了盛源公司开户卡、开户许可证,到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了盛源公司的注册登记信息,复制了相关证据300多页,二审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时,根据律师要求,中国银行指派3名保安携带两个旅行袋的证据原件出庭,盛源公司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终于归还了全部贷款,为中国银行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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