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陈涛律师
陈涛律师
江苏-苏州
主办律师

闫某“入室”抢劫判处3年2个月

其他2009-03-10|人阅读
闫某现年22岁,在一现年16岁的孙某的带动下,和两外3人一起进入打工人员宿舍进行抢劫。其中有人带着 *** 具,共抢劫所得数额合计大约2000元。同时孙某还合谋其他人员工抢劫3次。这其中,也曾经邀集闫某,但是闫某因为有事而没有前往。在闫某家属来咨询时,家属十分的担心,因为从别的律师咨询中,认为已经构成入室抢劫罪,最少10年以上,同时由于带着 *** 具,判处无期徒刑的可能性还是有的。在借贷闫某家属过程中,首先让其家属不要担心,这样的案例一般不是按照入室抢劫来判决的,大概的罪行在3-5年之间。闫某家属倍感宽心,并立即办理了委托手续。 在法庭上,有的律师在私下交流中,还是认为应当在10年以上。当然在检察院起诉意见中却没有列明,在庭过程中,也没有对此进行说明。罪关键的就是在检察机关建议量刑中,建议3-5年的量刑建议。 在辩论过程中,辩护人从被告人所起的作用,被告人的一贯表现、被告人的危害等角度阐释了被告人应当从轻处罚的理由,最终法院采纳建议,判处3年2个月有期徒刑,其家属非常满意。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