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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涛律师

陈涛律师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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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执业律所:
江苏苏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0070*********3205200715051601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1400号综艺开元大厦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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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你可以换一个角度考虑就简单啦。那就是房子是共有的,因此也就不存在首付款是谁的问题。当然如果首付款是个人婚前的话,那么一般认为是部分共有的。
陈涛 陈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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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10749qw用户
5.0
#服务热情
谢谢!
2010.07.13
h520811p用户
5.0
#服务热情
谢谢陈涛律师的回答,我现在明白了.
2010.06.11
晓七用户
5.0
#服务热情
多谢!
2010.05.06

陈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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