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1日,律师办理的黄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过努力辩护,在公安侦查阶段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情简介
黄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1月8日被杭州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
黄某某被刑事拘留之后,其亲属委托了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与办案机关沟通之后充分了解了案情,认为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进行取保候审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律师及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法律意见书,并积极与被害人联系,争取被害人的谅解,经过后期的协调沟通,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并于春节前2019年1月31日对黄某某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