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李鹰律师
李鹰律师
四川-成都
合伙人律师

医闹与寻衅滋事罪

犯罪类型2015-04-04|人阅读

医闹与寻衅滋事罪

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医疗卫生事业切身关系着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涉医违法犯罪对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生产生活有着极大的危害。因此,我们认为执法为民理念与服务大局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以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是法治社会的要求。

例如:汪某某怀疑四川省xx县人民医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向xx县人民医院讨说法。属于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据此可知,汪某某的行为只有符合上述规定中的第(四)项,即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但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能成立寻衅滋事罪。

如汪某某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不能轻易将汪某某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如果汪某某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治疗不力所致,则医院对该冲突的引发负有主要责任。那么汪某某的行为在一定程序上是有可谅解之处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因此,不能轻易将汪某某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假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汪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不能以有效维护医疗秩序为理由,法院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汪某某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一)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三)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四)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本案例中,医疗机构为公民正常生活所必须接触的场所,如果法院禁止汪某某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则是违背常理的(比如汪某某生病了,但该禁止令禁止其去医院治疗),同时也与执法为民理念的要求相违背。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如何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
如何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案例:文中人名为化名游翠花(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游翠花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游翠花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张秀秀的身份证以张
#犯罪类型
人看过
如何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
如何区分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
如何区分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案例一:文中人名为化名二娃持刀将翠花逼入山中,让翠花通知其母亲送钱赎人。翠花担心其母心脏病发作,遂谎称自己开车撞人,需付三万元治疗费
#犯罪类型
人看过
如何区分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
关于杀人罪、抢劫罪与盗窃罪的案例分析
关于杀人罪、抢劫罪与盗窃罪的案例分析苏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保安公司的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苏某等人于2015年4月7日杀害一车主,将其夏利小汽车开
#犯罪类型
人看过
关于杀人罪、抢劫罪与盗窃罪的案例分析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该如何判断?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该如何判断?我们先看一个案例:甲架好枪支准备杀乙,见已患绝症的乙踉跄走来,顿觉可怜,认为已无杀害必要。甲收起枪支,但不小心触动扳机,乙中弹死亡
#犯罪类型
人看过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该如何判断?
王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件辩护词
王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件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李鹰律师接受被告人王某某妻子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3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犯罪类型
人看过
王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件辩护词
李鹰律师
您可以咨询李鹰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