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例

曾庆鸿律师
曾庆鸿律师
江西-吉安
主办律师

容留卖淫5人次,证据辩护起效仅判刑6个月

刑事辩护2016-12-11|人阅读
【案情简介】 2016年2月,被告人刘美丽租赁安福县某按摩店,容留胡小花卖淫2次、王梅卖淫3次,获利共计140元。安福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容留卖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辩护思路】 曾庆鸿律师经过研究案卷和会见被告人,认为指控被告人犯容留卖淫罪证据不足。理由有:本案的证人刘三连、胡小花、王梅的证言系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行为的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证人证言,不能直接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不得作为定案依据。故,排除以上三份证言证言,本案仅剩被告人供述,系孤证,无其他证据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无其他证据的,不得认定有罪。【案件结果】 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美丽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备注:本案宣判时,被告人已羁押3个多月。 刑事判决书案号:(2016)赣0829刑初108号。 【办案总结】1、证据辩护是“诉辩交易”的有效途径。假设我们仅仅从自愿认罪、社会危害不大等常规辩护,法院对被告人的量刑从宽幅度非常有限。为取得更大的从宽幅度,从证据入手,砍断全案证据链,让法官裁判时内心“惶恐”。本案中,曾律师紧扣三个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违法,打破了控方的证据体系。最终,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法院在有期徒刑起点刑6个月量刑。2、律师再精彩的辩护离不开被告人的配合。开庭前,律师需对被告人进行庭审辅导,书面告知庭审程序,预测法庭可能的提问,征求其对律师辩护观点的意见。尤其在最后陈述阶段,如果是认罪的,真情悔罪,打动法官。如果不认罪,对事实认可,是否构罪由法院裁判。总之,被告人和辩护人需互相配合、分工负责,向庭审要效果。【法律链接】1、《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立案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施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注:本文涉及的人物均为化名,文章仅系本人的办案总结或者学术探讨,其观点不对任何人、任何单位批评或评论。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江西省遂川县大汾镇彭某杀亲案自首、谅解一审被判无期
江西省遂川县大汾镇彭某杀亲案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案情简要】被告人彭某因怀疑其父亲彭某光强奸了其妻子,而对彭某光心生怨恨,两人关系一直不和。2012年7月5日晚上8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江西省遂川县大汾镇彭某杀亲案自首、谅解一审被判无期
吉安扫黑除恶“套路贷”第一案
吉安扫黑除恶“套路贷”第一案案件未审舆论先“审”2018年4月4日,新法制报刊登“吉州公安侦破套路贷团伙敲诈勒索案20余起”,首次公开案情,主要内容为:周小涛、
#刑事辩护
人看过
吉安扫黑除恶“套路贷”第一案
为巡警大队长辩护,两罪判刑三年两个月
【案情介绍】一、受贿罪2011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方小云先后收受万某1、陈某1、甘某1、舒某1等16人所送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4.5万元。上述16人在吉安市
#刑事辩护
人看过
为巡警大队长辩护,两罪判刑三年两个月
指控黄某挪用多笔资金案,法院认定一起宣告缓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份,黄某系某汽车租赁公司经理,收受客户刘某3万元购车款。次日,黄某通过财务领出该款归个人使用。2015年4月8日归还客户刘某4.1
#刑事辩护
人看过
指控黄某挪用多笔资金案,法院认定一起宣告缓刑
非法经营出口回流烟,无罪辩护获缓刑
文/曾庆鸿律师广州进货胡某,江苏南通人,初中毕业后学徒裁缝,后改行卖鱼、开出租车,在商场中摸索与打拼,5年前进入烟酒经销行业,基于多年的经商与原始积累,生意做得
#刑事辩护
人看过
非法经营出口回流烟,无罪辩护获缓刑
曾庆鸿律师
您可以咨询曾庆鸿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